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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不是要特別要宣告什麼

但對於加班 其實對我來說並不是常有的事

因而我開始思考 加班這個議題
撇開有沒有加班費來說,加班的最主要原因:可分為主動和被動
主動:就是心甘情願留下來做事
被動:被迫,被主管,被客戶追殺

主動:妳可以加班加得無怨無尤 走火入魔 甚至可以自得其樂,這些還是大有人在,工作狂,工作是興趣,反正沒生活沒朋友家裡沒溫暖可言,這類的人可以加班得如魚得水,我猜想所有的員工當中有%5這樣的人

被動,基本上妳是被迫的,不得不的,這類人除了工作外,應該有更喜歡的事情喜歡做,但真得是不得不要留下來,所以加班隊她來說是不開心的,即使工作做好了,但可能因為工作而錯過了一些事,所以基本上是不會因為工作有成就而開心的,80%

若CONDITION加上有加班費
肯加班的意願就會提高,心情也會開心點

那對於加不加班
其實也只是那個意願 意願強一點 不想加班的就是不想加班,想加班的即使已經焦頭爛額精疲力盡就是想加班

所以最近我體誤了一件事
當妳想不開時 一直對妳的工作鑽牛角尖時 也許對妳的工作算是好事 ,一早起床就想 晚前也想 洗澡也想,半夜醒來也想,騎車也想,因為一直動腦,就會有一些IDEA 所以效率似乎會快一點,但心裡確很累,有點空虛總覺得少了什麼,有點不開心,因為想做的事只能等到假日才做

但,當妳放下時,真的,一切都開闊了,開心了...
人心阿 變來變去

難道是我爽太久?



想要開心不是自私,只要不要妨礙到別人,傷害到別人的開心,是被允許的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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